日前,根据《中共长春市委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》(长发【2016】27号)的有关规定及相关通知精神,我公司申报的研发成果顺利通过严格评审,并荣获研发费用补助的资金奖励。
公司自成立以来,始终坚持以技术为核心,不断加强研发投入,提升创新能力水平。本次研发经费补助奖励,是对我公司技术实力和建设投入的认可,也是我们今后发展的动力支持。我们将继续保持创新投入,为我省智慧城市建设做出更多贡献。